一、項目概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云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云南天平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麗江市融媒體中心委托,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選定麗江市融媒體中心投資合作經營合伙人,歡迎具有相應投資經營合作能力的磋商申請人參與磋商。麗江市融媒體中心公開招募投資合作經營合伙人項目的潛在磋商申請人,可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獲取公告信息,在現場報名完成后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5時(北京時間)前提交相應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云南天平2024-07-64號
2.項目名稱:麗江市融媒體中心公開招募投資合作經營合伙人項目
3.項目地點:麗江市古城區
4.合作經營方向:主要用于經營高端精品酒店、品牌餐飲、大型商場、文創中心及融媒體相關經營項目。
5.房屋、場地改造及裝飾:由采購人為本合作項目提供所需房屋、場地,房屋、場地的改造及裝飾由成交人負責并承擔所需全部費用。成交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10日內成立共管賬戶,成交人需在共管賬戶成立5日內將不低于200萬元的房屋、場地改造及裝飾費用存入共管賬戶,該款項用于房屋、場地改造及裝修建設,不能挪作他用。采購人有權對房屋、場地改造及裝修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進行全過程監管。若成交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存入共管賬戶,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6.投資合作經營形式:投資合作經營期內,由麗江市融媒體中心為本合作項目提供所需場地(場地僅限條款7約定的合作經營場地),由所招募的投資合作經營合伙人投入全部資金進行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裝修、管理、運營等。整個合作經營過程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第1-3年合同期,第二階段為第4-6年合同期,第三階段為第7-10年合同期。項目進入正式合作經營階段后,麗江市融媒體中心按年享受該合作經營項目的固定分紅。第一階段合作經營期內每年固定分紅不作調整和變化;第二階段合作經營期內每年固定分紅,在第一階段合作經營期的每年固定分紅基礎上上漲3%;第三階段合作經營期內每年固定分紅,在第二階段合作經營期的每年固定分紅基礎上上漲5%。
7.經營場地:麗江市古城區祥和片區麗江日報社辦公綜合用房,明細如下:
場地名稱:麗江日報社綜合新聞業務大樓
位置:麗江日報社主樓一、二層
面積(平方米):約1940
8.經營場地要求:
①投資方因投資經營需要,可對經營場地、室外綠化及人行道進行裝修改造,但須保留院內現有布局及環境,保留原有車位。
②裝修改造及投資經營過程中,不得影響現有消防通道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保證院內良好的環境衛生。
9.合作經營期限:10年
10.合作經營固定分紅:約50萬元/年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天平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曹永明
聯系電話:15398606607
2024年 7 月 22日
(項目編號:云南天平2024-07-64號)
責編:劉德祥
APP編輯:吳 星
終審:和繼賢